手拉葫芦生产丨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条件验收试点情况

2017-08-19

根据(86)国检监字第59号文件的要求,为提高我国 手拉葫芦 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和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中国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于2017年5月27日-6月5日对清苑县***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HS-A型力鸽牌手拉葫芦和HS型新鸽牌手拉葫芦进

根据(86)国检监字第59号文件的要求,为提高我国手拉葫芦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和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中国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于2017年5月27日-6月5日对清苑县***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HS-A型力鸽牌手拉葫芦和HS型新鸽牌手拉葫芦进行了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生产条件验收试点工作。

HS型手拉葫芦

验收工作就全面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技术条件、图纸资料、生产设备、计量、检测设备仪器、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按照验收细则考核评分。

经考核验收组评议,认为我公司手拉葫芦工厂符合发放出口许可证的要求,拟报***机械部、***商品进出口检验局审批。

考核期间,检测中心还组织召开了“全国手拉葫芦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工作座谈会”。该会议介绍了手拉葫芦生产条件验收的目的、方法和要求。清苑县***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为与会的手拉葫芦厂家,详细介绍了为保证手拉葫芦出口产品质量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东圣手拉葫芦、手扳葫芦配有安全装置,确保操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东圣还提供了比较全面的用户服务,包括产品咨询、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东圣起重葫芦在保证产品质量和性能的同时,具有更高竞争性的价格,为用户提供较高性价比的选择。